中国江苏网商业频道上线.jpg
江苏出台11条措施稳定残疾人就业
2020-06-12 14:04:00  来源:扬子晚报  
1
听新闻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运营困难,残疾人的生活、康复、就业、托养等基本服务保障受到较大冲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工作出台11条举措,着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补贴奖励政策不受年限限制。对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和服务的企业、机构,各地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残疾人自主创业,在享受劳动就业保障部门相关政策基础上,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7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残疾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石小磊)

标签:残疾人;服务机构;创业补贴
责编:封颢
下一篇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