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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十项举措优化职业健康监管服务
2021-04-16 09:3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姜存义 李燕 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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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卫健委推出十项举措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讲。深入镇街、企业及公共场所,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浓厚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方式,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

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指导。建立区级职业健康专家库,组建职业健康技术指导队伍,分区域对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提升全区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作业场所定期检测率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

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加大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监管力度,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行为,督促体检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细化职业危害因素体检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镇、街道形成合力,推进职业健康网格化监管,定期开展日常检查、隐患排查、督查整改、信息报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整合随机抽查事项。做好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上级下达的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列入日常监督工作。对同一检查对象,在兼顾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推进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活动,编制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并报备。除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定期检查、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涉嫌违法的执法检查外,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行政执法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两次。对同一企业不同事项的行政检查,能够合并检查的合并检查。

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修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告知裁量所基于的事实、理由、依据,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防止随意处罚、标准不一。

推行柔性执法监管。对一般违法行为审慎研究,不搞“一刀切”,杜绝一罚了事。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加强信用修复服务。鼓励失信主体根据要求进行信用修复,对一般失信公示时间三个月至一年或严重失信六个月至三年的企业,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有修复意愿的企业100%进行信用修复。(姜存义 李燕 祝华)

标签:职业;执法检查;检查
责编:封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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