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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卡给朋友“躺赚”8600元?一男子因财迷心窍引来牢狱之灾
2020-11-23 14: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玉成 孙乔 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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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办理一张银行卡和电话卡,再开通网银进行绑定,完事后把银行卡、电话卡、网银U盾“三件套”交给朋友就可以轻轻松松赚钱。这种无本万利的事情,你是否听过并且已然心动?警方提醒:千万别这么干!你可能会因帮助他人犯罪身陷囹圄!

近日,泰州姜堰警方“断卡”行动取得战果,成功抓获1名通过售卖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嫌疑人。

原来,今年10月上旬,姜堰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有犯罪嫌疑人利用姜堰籍储户的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过缜密分析和深度发掘,警方最终锁定一名年龄为23岁的姜堰男子李某,正在用其储户身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确认李某位置后,10月16日,民警一举将其抓获。

归案后,李某对其向他人出售自己以及好友的12张银行卡赚取好处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今年8月,他在外地遇到了大学时期认识的一个朋友王某。王某向李某借用银行卡,称1张卡1个月的好处费是1000元。虽然当时李某意识到对方借用银行卡是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但在利益诱惑之下,李某还是根据要求新办了3张银行卡和1张电话卡,并连同网银U盾全部“出借”给了对方。回到姜堰之后,李某又以家中办厂要走账为由,让2名好友用同样的方式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借给自己,再寄售给王某,从而赚取更多好处费。

经统计,截至归案,李某已向王某提供12张银行卡,交易流水超过100万元,李某直接获利8600元。日前,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示: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犯罪分子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不少犯罪分子为规避公安机关调查,都会选择购买他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来收受赃款。所以一旦向他人出售银行卡,就很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希望广大市民切勿为了蝇头小利后悔终生。

张玉成 孙乔 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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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封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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