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商业频道上线.jpg
泰兴法院:将庭审“搬”至原告床前
2020-11-05 17: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何慧  
1
听新闻

“谢谢法院,谢谢张庭长……”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原告王大姐的病床前得以成功调解。看着专程“跑上门来”为自己解决诉讼问题的法官和书记员,王大姐不断重复着感谢的话。

一年前,家住泰兴的王大姐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汽车撞伤,并因此花了不少医药费。手术治疗结束后,王大姐随即向泰兴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有异议,该诉讼案件的第一次开庭调解并不成功。

“后来是在承办法官、道交庭庭长张鹏的协调下,保险公司与鉴定机构进行沟通联系,才消除了对我伤残等级的疑惑。”王大姐说。

考虑到王大姐的儿子在外地工作,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加之术后行动不便,张鹏在安排第二次开庭时间时做了一特别的决定——他一边通知王大姐“只需要在家里安心等待就好”,一边联系被告驾驶员和保险公司“一起到王大姐家里碰面”。就这样,庭审现场被搬到了王大姐的床前。整个庭审过程也进行得很顺利,原被告双方很快就同意了张鹏提出的调解建议。

何慧

标签:
责编:封颢
下一篇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